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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語言課課抵免學程學分申請表 ( doc | odt )

學程生欲以國外修習語言學分課程抵免學程學分者,需於出國前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申請,申請通過後,才得以回國後辦理抵免。
註:回國後辦理抵免時需檢附該校發出之成績單正本,請於修畢課程後,視需求向該校提出申請份數。


課程下修申請表 ( doc | odt )

若欲修習原認定英文程度低一階課程者,請填寫本申請表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由本學程審查小組審核認定。


應用英外語學程中斷申請表 ( doc | odt )

修習本學程者,每學期至少需修習1門本學程開設之課程,累計2學期未選修課程者,即放棄學程修習資格,然每人得申請1次中斷修習一學期。若欲中斷修習者,應於欲中斷修習之該學期的開學第一週前(以該學期行事曆為準)完成申請手續,並經學程審查小組審核同意。
  
碩博班生因獲得公費補助(教育部或國科會)需出國進修超過一學期者,得檢具相關證明,提出申請,其中斷期限得根據出國期間最多中斷兩年或四學期 。


8學分證明申請表 ( doc | odt )

當學期為畢業學年度之最後一學期,已修畢學程課程8學分(含)以上及格(含當學期修習課程) ,但未達學程規定之16學分之應用英外語學程生,可申請8學分以上學程證明。

需檢附畢業資格審查表及當學期選課確認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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