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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英外語學程修讀申請(延長收件至12/12)

一、申請資格

本校一般生(含學士班及碩博班生)且具3年內校外英檢證明者
1. 學士班生:需已取得通識英文4學分且提出3年內校外英檢證明
2. 碩博班生:須提出3年內之校外英檢證明


二、申請日期

 第一梯次申請:延長收件至12月12日(一)
 * 應用英外語學程每學期皆開放申請,欲申請者請自行留意申請時間並備齊相關申請資料。

 第二梯次申請:112年1月30日~2月3日
 * 為鼓勵甄選未通過者,於第一次甄選結果公告後,可攜帶申請資料個別諮詢教師修改建議。諮詢時段將於甄選結果公告後開放預約。


三、申請所需資料及流程

  請詳見 https://cls.ccu.edu.tw/p/404-1026-23903.php?Lang=zh-tw

 

我想瞭解應用英外語學程 https://cls.ccu.edu.tw/p/404-1026-23840.php?Lang=zh-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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