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用英外語學程修讀申請(延長收件至5/29)
一、申請資格
本校一般生(含學士班及碩博班生
1. 學士班生:需已取得通識英文4學分且提出3年內校外英檢證明
2. 碩博班生:須提出3年內之校外英檢證明
二、申請日期
1141第一梯次申請:延長收件至5月29日(四)
* 應用英外語學程每學期皆開放申請,欲申請者請自行留意申請時間並備齊相關申請資料。
* 為鼓勵甄選未通過者,於第一次甄選結果公告後,可攜帶申請資料個別諮詢教師修改建議。諮詢時段將於甄選結果公告後開放預約。
三、申請所需資料及流程
請詳見 https://cls.ccu.edu.tw/p/404-1026-23903.php?Lang=zh-tw
我想瞭解應用英外語學程 https://cls.ccu.edu.tw/p/404-1026-23840.php?Lang=zh-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