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申請 How to Apply
申請資格
- 本校一般生(學士班、碩、博班)皆得申請修習本學程
- 學士班學生需取得通識英文4學分後,方得申請
**學士班學生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選修者,需依本校學則第十四條之一規定繳費
本學期開放申請日期
第一梯次申請:111年4月11日~5月13日
* 應用英外語學程每學期皆開放申請,請自行留意受理時間並備齊相關申請資料。
第二梯次申請:111年8月15日~8月20日
* 暑假期間,接受電子檔案繳交
申請繳交文件
- 學程申請表
- 申請動機及修課計畫書(A4大小,1~2頁為限)
- 歷年成績單正本(第二梯次送件者,需提供最新成績單-包含110-2成績)
- 3年內校外英語能力證明
- 修習雙主修、輔系其他學程 (無則免繳)
申請通過者,於次一學期成為本學程生,需依應用英外語學程要點選修課程。